各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对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4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网站目前已完成更新,从即日起启动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平台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由教育厅委托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各高职院校需登录网站丑迟迟辫://125.223.1.131/锄办冲颈苍蹿辞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网站填报内容与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2014版)一致。
二、质量报告数据和文档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为推进高职院校质量年报制度建设,各院校在填报状态数据的同时,需填报学校质量报告相关数据和文档。今年教育部有关质量报告文件尚未发布,具体要求待定。需注意的是,质量报告相关数据、文档与状态数据均为教育部统一要求填报内容,缺一不可,否则将影响到国家质量报告中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叁、数据采集说明
今年数据采集工作依旧采取网站+客户端的方式进行。即各高职院校通过平台网站填写原始采集数据,填写完成后可下载本校数据包,并通过专门的客户端软件(数据生成助手)将本校数据自动生成为教育部数据平台(贰齿颁贰尝版),然后在教育部数据平台进行“平台与案例数据汇总”操作,从而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各校在上报采集数据时,需通过平台网站完成上报操作,同时将生成的教育部数据平台(贰齿颁贰尝版)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备案。为保证数据准确性,全省高职院校最终上报教育部的数据将由平台网站自动生成,并统一同步至教育部指定网站。
四、数据采集培训
为规范数据采集的培训和咨询工作,并积累培训答疑资料用于学习交流,今年平台网站继续开通在线培训、答疑功能。各院校用户可自行查看或下载培训资料,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在线咨询。
网站管理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对院校用户的指导和答疑今后原则上只通过平台网站进行,同时原蚕蚕群——“数据平台填报群”继续开通,主要用于信息交流及院校之间交流。
各院校内部数据采集人员的培训由本校自行组织。
五、数据采集时间
原始数据填报:2014年11月7日至11月28日(省级骨干院校填报时间请根据教育厅要求自行确定)。
数据审核:2014年11月28日至12月12日。
此外,因教育部有关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质量年度报告文件尚未正式公布,全省高职质量报告数据及文档填报日期另行通知,预计为12月初。
六、相关工作人员
总体策划:丁哲学(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景丽英(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组织实施:王晓典(13796181878,黑龙江职业学院)、曲万涛(13804509570,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业务指导:王淑香(13796177729,黑龙江职业学院)、付云超(15945107526,黑龙江职业学院)、杨桦 (13845139897,黑龙江 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技术支持:张涛(13904602360,黑龙江大学)、田瑜辉(13704509917,黑龙江大学)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教育厅要求各高职院校必须给予足够重视,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2.数据审核资料即教育部数据平台(EXCEL 版)报送邮箱:wangshuxiang1966@126.com。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痴2.14版(标准版)调整说明 大小: 236 K字节 下 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