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科研处现转发黑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对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社2023年度规划委托课题的通知》。欲参加本次课题申报的老师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3月31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南岗校区1号楼1118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lhzkyc@163.com。本次课题申报优先推荐校级课题,已主持省级教研类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次课题申报。
科研处 2023年3月23日
上一条: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对于做好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学会“十四五”科研规划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